马来西亚拟重写电子商务法:废除 2006 年旧法,平台责任与海外卖家监管重列
一部 2006 年生效的法律,要管到今天马来西亚近四分之一的 GDP。这不是段子——当年《电子商务法》通过时,iPhone 还没发布,Shopee 的母公司还没成立,马来西亚最大的电商平台可能是一个论坛版块。二十年过去,这部只在「电子交易算不算数」上打转的法律,正被部委自己判定为管不了。
9 月 19 日,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部长拿督 Armizan Mohd Ali 在槟城 Batu Kawan 体育场为 2026 年消费节(Confest 2026)揭幕时公开表态:政府的目标是在今年内完成新《电子商务法案》草案的定稿,以一套更全面的立法框架取代现行的《2006 年电子商务法》(Electronic Commerce Act 2006,Act 658)。他同时确认,该部已在政策层面批准废除 2006 年这部旧法。
这句话对在马来西亚做生意的中国卖家来说,分量不轻。但更要紧的是另一件事——它距离真正成为法律,还隔着好几个环节。
一、旧法失效在哪:有「确认」,没「问责」
先看这部旧法到底糟糕在哪。
Armizan 在 8 月 22 日的说法很直白:现有的《电子商务法》不过是一个「确认线上和电子交易成立」的法律框架,问责机制没有在法条里写清楚。结果是 KPDN 作为主管电商的部门,既没有足够权限,也没有一个成体系的法律框架去规范电商的各个环节。
这套判断在学术界和智库侧也有呼应。亚洲开发银行东南亚发展合作平台(SEADS)与 Tech for Good Institute 的联合研究指出,现行 2006 年法案提供的监管覆盖有限,实践中不得不依赖《1999 年消费者保护法》《2013 年金融服务法》等其他法律,去处理不断演化的电子支付方式与电商消费者权益问题。
也就是说法条本身没废,但它解决的是 2006 年的问题:一份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能不能作为证据。至于平台对第三方商品该承担什么责任、消费者买到假货找谁、海外卖家能不能直接向马来西亚消费者卖货——这些今天最要命的问题,旧法基本是空白。
数据侧的压力同样在涨。马来西亚电商板块的规模从 2022 年的 1.13 万亿林吉特升至 2024 年的 1.22 万亿林吉特,对 GDP 的贡献接近四分之一。KPDN 收到的电商相关投诉,2025 年为 8475 起(2021 年为 11463 起),最常见的两类问题就是延迟发货,以及实物与页面描述或质量不符。
二、进展到哪一步:还在起草,不是已生效
这条要特别划重点: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项新法定义务已经生效。
把公开信息按时间排一遍,能看清它走到哪了:
2025 年下半年,KPDN 已在马来半岛、沙巴、砂拉越三地做过一轮利益相关方说明会,当时外界预期法案会在 2026 年初提交国会。
2026 年 7 月 2 日,Armizan 表示将向内阁提交新框架。这套框架基于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以及 KPDN 聘请的独立顾问的建议,包含「至少 10 项关键政策建议」。核心内容包括把马来西亚的管辖权延伸到设在境外、但向本地用户销售商品的电商平台,明确平台、卖家、消费者三方各自的责任,并把 B2B 与 B2C 两类交易都纳入监管范围。
2026 年 8 月 20 日,总理安华公开表示政府将加快《电子商务法案》的起草进度。两天后 Armizan 补充细节:KPDN 两个月前已提交政策层面的内阁备忘录,目前正与总检察长办公室(AGC)、通讯部、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和数字部一起准备条文起草阶段,新法案计划在接下来的国会会期提交。
2026 年 9 月 19 日的最新表态是:为加快进度,KPDN 已设立两个专门委员会,用于简化KPDN、通讯部、数字部之间的协调,当前工作重点是厘清各部门的管辖边界、打磨针对数字平台的监管机制;法案提交进一步审议前,该部还将与马来西亚生产力局(MPC)共同完成一份监管影响评估(RIA)。
从「提议」到「内阁批准」到「条文起草」到「国会三读」再到「生效」,环还剩三个。别把草案条款当成今天的合规清单,也别把「批发禁令」类的小道消息当回事。

三、三大看点:牌照、域外管辖、卖家登记
那么,新法到底会改什么?从官方公开释放的信息看,主线是三条。
第一条,对电商平台实施许可制度(licensing regime)。Armizan 在 9 月的表态中把它列为核心在审议的提案之一,理由是三个:应对消费者安全关切、管理外国商品涌入,以及保障中小微企业(MSME)的可持续性。这三句话翻译成人话就是——平台不能只当收租的技术中立方,要对上架的东西负一部分责任。
第二条,把管辖权伸到境外平台。这是最敏感的一条。Armizan 此前已提出新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域外适用效力,尤其是在各国政府间执法合作加深的背景下,可以针对「人在境外、但把服务或商品卖给马来西亚用户」的电商实体采取措施。7 月提交内阁的建议里,这条占了核心位置。
第三条,卖家身份的可追溯。其实这项已经在走了:《2024 年消费者保护(电子交易)条例》(CPETTR)已要求平台披露卖家详细信息,包括全名、电话号码和地址。新法大概率会把这类要求抬到法律层面,并配上罚则。
要提醒一句,第二条对跨境卖家的影响被很多人低估了。若域外管辖条款落地,中国卖家即便没有马来西亚本地主体,其通过平台向马来西亚消费者销售的链路,也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完整的主体登记信息,否则平台一侧会先动手——因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是平台。
四、平台会怎么反应:成本不会由它们独自吞下
Shopee、Lazada、TikTok Shop 是马来西亚电商的三根柱子,也是这次修法最直接的承压方。
先看他们已经在承担的相邻监管压力:MCMC 已出台指引,对 2 公斤及以下包裹设定了 5 林吉特的最低配送价格;马来西亚在去年通过了《2025 年网络安全法》(ONSA);国家反诈骗响应中心(NSRC)的即时报案机制被作为打击电商欺诈的主要抓手。新法一旦叠加,平台端的合规成本结构是「资料核验 + 纠纷响应时效 + 保证金/准入」三件套。
这笔钱会由谁承担?历史规律很清楚:平台的合规成本,通常会有相当一部分以佣金费率调整、活动资源门槛提升、商家资质审核加严的形式转移到卖家身上。卖家的体感是「入驻更难了、审核更慢了、客服响应要求更高了」。
不过这里也有一处反向视角,值得抱持怀疑:Tech for Good Institute 的研究提出过一个担忧——新法里「电商中介」「卖家」「线上消费者」这些关键概念若定义过宽且互相重叠,可能把完全不在政策目标范围内的主体也扫进来。比如按次付费的网约车、外卖配送 App,甚至赛车游戏里买一个虚拟引擎升级,都可能落在法条对「电子商务」的定义里。如果连代币、积分、店铺余额这类非法定货币支付都算「线上支付」,那用积分换商品的服务也会被纳入监管。定义失控的结果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小微主体被迫和巨型平台适用同一套合规标准——这恰恰与「保障中小微企业可持续性」的初衷相悖。

五、中国卖家现在该做什么
结论先说:今天你不需要为这部还没写完的法案做任何合规动作,但你有几件事值得提前算。
第一,把「本地主体」的成本先算一遍。草案的方向明确指向「跨境卖家需要登记主体信息」,甚至可能与本地 entity 挂钩。马来西亚最常见的 Sdn Bhd 私人有限公司有三项法定硬性条件:一名马来西亚本地常驻董事、一名持牌公司秘书、一个合规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门槛极低(常见建议 1000 林吉特起,不必大额实缴),真正的成本在后续的做账、年审和年度申报上。同时,马来西亚自 2026 年 7 月起扩大电子发票 MyInvois 的适用范围,年营业额超过 50 万林吉特的企业需要登记销售与服务税(SST)。这些是可预期的固定成本,先核一遍不会吃亏。
第二,你自己的商品准入风险比进货还要先自查一遍。新法的关注点之一是消费者安全。含电芯、含激光、儿童用品、食品接触类、个人防护类这些品类,在任何一个 tightening 周期里都会先被查。把认证凭证、采购链路单据整理成能随时拿出来的形式,成本很低,收益很高。
第三,定价里预置合规成本。这不是让你现在就涨价,而是在做 2027 年马来西亚站的预算时,留出一块给「本地注册 + 税务申报 + 认证」的预算,别等新法落地再被动挤毛利。
第四,跟进官方公告而不是二手截图。可盯的源头就三个:KPDN 官网与部长公开表态、马来西亚联邦宪报(Federal Gazette)、马来西亚国会官网的法案进度。KPDN 明确说了会先做 RIA,这份报告的发布时间,基本就是「框架定型」的信号。
最后一句判断:这部法案真正的杀伤力不在税率、也不在罚款金额,而在于它把「平台是否要为第三方商品背书」这件事从商业自律变成了法律义务。一旦这条立住,平台对跨境卖家的审核强度不会因为换成哪个国家而回落。
法案还在起草桌上,讨论毫厘之差可能就是数百万主体的合规成本之差。真正的问题是:马来西亚最终会写出一部「精准打击跨境劣币」的良法,还是一部把本国 200 万小微商家一起卷进来的宽法?RIA 出来那天,答案会清楚一半。

六、参考资料
- Bernama:《New e-Commerce Law To Strengthen Regulation, Accountability. Says Armizan》(2026 年 8 月 22 日)
- New Malaysia Times:《Government Aims to Finalise New E-Commerce Bill This Year, Says Armizan》(2026 年 9 月 19 日)
- New Straits Times:《New e-commerce law to tighten platform, seller accountability – Armizan》
- The Malaysian Reserve:《KPDN to present new e-commerce law to Cabinet next week》(2026 年 7 月 2 日)
- SEADS / Tech for Good Institute:《Finding the Regulatory Balance amid Malaysia's E-Commerce Growth》
- 马来西亚内阁及总理办公室:《安华表态加快电子商务法案起草》(2026 年 8 月 20 日)
- 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电商投诉统计与电子商务法草案公开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