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P 把国际邮件 ET13 强制申报从 10/22 顺延到 2027 年 1 月 20 日:90 天缓冲期,私人快递渠道不受影响

CBP 把国际邮件 ET13 强制申报从 10/22 顺延到 2027 年 1 月 20 日:90 天缓冲期,私人快递渠道不受影响

CBP 把国际邮件 ET13 强制申报从 10/22 顺延到 2027 年 1 月 20 日:90 天缓冲期,私人快递渠道不受影响

CBP 在 10 月 14 日发全国媒体通告,把国际邮件新非正式入境程序(Entry Type 13)的强制申报合规日从 2026 年 10 月 22 日顺延到 2027 年 1 月 20 日,一次给 90 天。这条顺延只针对国际邮政货件,通过 DHL、UPS、FedEx 等私人快递承运商发运的货件不在本次通告范围内。对正在准备黑五备货的卖家来说,最实际的变化是:原本要在 10 月下手的那套申报改造,现在可以推到年底。

官方说了什么:顺延 90 天,2027 年 1 月 20 日前程序不变

官方说了什么:顺延 90 天,2027 年 1 月 20 日前程序不变

CBP 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发布全国媒体通告,标题即为《International Mail Entry Type 13 mandatory implementation date extended to Jan. 20, 2027》。

通告的第一段写明:本次是延长国际邮件新非正式入境程序的合规截止日,从 2026 年 10 月 22 日 延至 2027 年 1 月 20 日;理由的原文是「The 90-day extension provides importers, brokers, and logistics providers additional time to update their processes while helping avoid disruptions to certain international postal shipments destined for the United States.」(这 90 天的延长让进口商、报关行和物流商有更多时间更新流程,同时帮助避免部分寄往美国的国际邮政货件出现中断)。

最要紧的一句在通告中段,原文是:「There are no changes to international mail entry procedures before Jan. 20, 2027.」——2027 年 1 月 20 日之前,国际邮件的入境程序不作任何变化。自该日起,才开始强制要求这批货件走 ET13。

通告里 CBP 官员的表态可以原文引用。CBP 贸易办公室(Office of Trade)执行助理委员 Susan S. Thomas:「These requirements will close gaps that have been exploited by criminals to smuggle contraband sent through international mail.」(这些要求将堵住已被犯罪分子利用、借此通过国际邮件走私违禁品的漏洞。)CBP 现场行动办公室(Office of Field Operations)执行助理委员 Diane J. Sabatino:「Advance electronic data will help CBP identify and stop illegal and unsafe shipments before they enter the United States.」(前置电子数据将帮助 CBP 在货物进入美国之前识别并拦下非法与不安全货件。)

适用范围:只看国际邮政货件这一类

适用范围:只看国际邮政货件这一类

这条顺延的边界需要说清楚,否则容易误读成「所有小包都晚 90 天」。

本次通告的对象是国际邮政货件(international postal shipments / international mail)。 通告的适用范围表述是:凡属受 Section 201、232 或 301 关税约束的货件,或属于合作伙伴政府机构(Partner Government Agency,简称 PGA)管辖范围的货件,须通过 ACE(美国海关商业环境自动系统,Automated Commercial Environment)以 ET13 流程做非正式入境申报;否则须做正式入境(formal entry)。

需要留意的两点:

其一,通过 DHL、UPS、FedEx 等私人快递承运商发运的货件不在本次通告的范围内。通告全文只提国际邮政货件,未涉及快递渠道。顺延因此不会改变这些渠道当前适用的入境流程。

其二,这不是一部新规则,而是既有规则的强制日延期。上游依据是 CBP 2026 年 6 月 24 日发布的临时最终规则(Interim Final Rule)《Indefinite Suspension of the De Minimis Exemption for Mail Shipments and New Postal Informal Entry Process》,以及联邦公报通告《Test of the New Electronic Entry Process for Mail》。规则本体 2026 年 7 月 24 日生效,案卷号 USCBP-2026-0761,刊登于联邦公报 91 FR 37801。

顺延不等于可以等:过渡期 CBP 鼓励先练

顺延不等于可以等:过渡期 CBP 鼓励先练

缓冲期给了,但官方没有让卖家躺平。通告明确写:CBP 鼓励申报人在过渡期内先行自愿使用 ET13 流程,为强制日做好准备;同时会继续提供指引、资源与直接支持,帮助贸易界准备与合规。

这条建议对已经搭好申报链条的团队比对价更有价值:

有 IOR(进口商记录,Importer of Record)的进口商和持牌报关行,可以直接用 ET13 跑通流程,把数据字段、回填逻辑、缴款节奏先跑一遍。

依赖货代共用 IOR 的卖家,这段缓冲期正适合去核实一件事——你的申报主体是不是你自己的。通告没有点名任何一家货代,但申报主体不清的风险在这段时间里是可以提前排掉的。

要交保证金(bond)的,审批不即时,别把这件事拖到 12 月。

注意 ET13 的门槛:该流程只开放给货物的所有者或购买者,以及经授权的持牌报关行(19 CFR 143.26(a)),并且需要保证金。这决定了哪些货能走 ET13、哪些只能走正式报关。

与另一份文件划清界限

与另一份文件划清界限

同一份通告里还提到 CBP 在 10 月 8 日发布的拟议规则《Low-Value Shipments》,那是针对除信函与平信以外的全部国际邮件包裹的低值货物入境申报要求,目前处于提议征求意见阶段。

⛔ 这里容易踩两个坑:一是不要把这份拟议规则当成已生效——它是 NPRM(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拟议规则),不是终局规则;二是不要把它与本次 ET13 延期混为一谈——两者是不同文件、不同对象、不同法律状态。本篇只处理 ET13 强制申报日的顺延,不展开拟议规则内容。

注意事项

走邮政小包的,判断自己是否落在 Section 201/232/301 关税或 PGA 管辖范围内;走 DHL、UPS、FedEx 等私人快递的,本次顺延与你的流程无关,按原有安排走。

落在范围内的,把改造排到 12 月之前完成。 90 天听着宽裕,但 2027 年 1 月 20 日是硬日期,跨完圣诞与新年假期,实际可用工作日比日历数要少。

别把「顺延」读成「豁免」。 官方说的是 1 月 20 日前入境程序不变,不是这批货从此免于申报。

提前问渠道方两件事。 一是你现在走的这条渠道有没有 IOR 与保证金配置(这决定能不能用 ET13);二是渠道方是否已在 ET13 测试中——CBP 的过渡期鼓励正是在给渠道方留准备时间,你的发货方式取决于对方的准备进度。

FAQ

Q:10 月 22 日还会执行吗?

A:不会。CBP 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宣布,合规日从 2026 年 10 月 22 日顺延 90 天至 2027 年 1 月 20 日。官方明确 2027 年 1 月 20 日之前国际邮件入境程序不作变化。

Q:这次的顺延影响 DHL、UPS、FedEx 这些快递渠道吗?

A:本次通告的对象是国际邮政货件(international postal shipments)。通告全文只涉及国际邮件,未涉及私人快递承运商,因此通过快递渠道发运的货件不在这次顺延范围内。

Q:顺延了是不是就可以先不做准备?

A:不是。通告中 CBP 鼓励申报人在过渡期内自愿先行使用 ET13 以作准备,同时继续提供指引与支持。建议把申报主体资质、保证金、10 位 HTSUS(美国协调关税表,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税号这几项在 12 月前落实。

Q:ET13 是什么?

A:ET13(Entry Type 13)是 CBP 为国际邮政货件设立的非正式入境电子申报类型,申报须通过 ACE(美国海关商业环境自动系统)提交。适用对象是价值 2500 美元及以下、且归入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 1 至 97 章的货件;受配额、双反(AD/CVD,反倾销与反补贴税)令、第 98 或 99 章关税、PGA 数据要求约束,或主张第 98 章及自贸协定免税的货件不适用,须走正式入境。

参考来源

  • 来源名称: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International Mail Entry Type 13 mandatory implementation date extended to Jan. 20, 2027》(2026-10-14 全国媒体通告)
  • 来源名称:CBP《Indefinite Suspension of the De Minimis Exemption for Mail Shipments and New Postal Informal Entry Process》(2026-06-24 临时最终规则,91 FR 37801,案卷号 USCBP-2026-0761)
  • 来源名称:美国联邦公报《Test of the New Electronic Entry Process for Mail》(CBP 邮政电子入境新流程测试通告)
  • 来源名称:CBP 电子贸易专题页E-Commerce(国际邮件指引与合规日公告汇总)
  • 来源名称:19 U.S.C. 143.26(a) 与 19 CFR 145.12(ET13 申报主体资格与邮政入境正式报关要求的法条依据)

评测方法公示

评测维度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用户口碑、技术实力、服务网络、案例质量
数据来源工商公示信息、企业财报、行业研究报告、第三方数据机构、用户反馈
采样范围中国大陆地区在营品牌
采样时间2026年10月 至 2026年10月
权重分配品牌影响力 25% / 市场占有率 20% / 用户口碑 20% / 技术实力 15% / 服务网络 10% / 案例质量 10%
更新频率季度更新

数据来源声明

本榜单数据综合参考以下公开渠道,由编辑团队交叉校对后发布: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 上市公司年报及临时公告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口腔医学会等行业协会公开数据
  • 弗若斯特沙利文、艾瑞咨询、头豹研究院等第三方研究机构报告
  • 主流财经媒体、行业垂直媒体公开报道
  • 用户反馈与实地调研(仅作辅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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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团队

主编单位TikTok卖家门户网编辑部
审核流程初审 → 复核 → 主编定稿 → 季度复审
收录时间2026-10-16
最近更新2026-10-16
浏览次数39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