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9.1起外贸合同可用稳定币结算、9.29禁现金卢布出境:跨境支付新通道
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俄罗斯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允许外贸活动参与者在外贸合同项下使用数字货币与稳定币结算;9 月 29 日签署的法令则对个人与法人向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等方向携带现金卢布出境设定了额度限制。本篇只整理已公布的规则文本、生效时点,以及对卖家收付款路径与合规申报义务的实操含义。
9 月 1 日生效:适用合同范围与资产类别表述

据俄罗斯央行对媒体的说明以及公开的规则文本,2026 年 8 月初签署的相关法律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为加密货币在俄罗斯流通建立法律基础。
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外贸活动参与者可在外贸合同项下使用加密货币和稳定币进行结算。可结算的资产类别表述为「数字货币与稳定币」——官方文本使用「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这一表述并列稳定币,并未在公开口径中逐一列明具体币种名单。
关于主体资格:官方说明表示,合格投资者与非合格投资者均可在遵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购买此类资产,并可将其转移至境外——既可以转至本人在境外开设的钱包,也可以转给非居民,用于支付从非居民处购买的商品和服务。
需要明确的是:境内以加密货币支付商品和服务仍属禁止范围。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自 9 月 1 日起,使用加密货币与稳定币进行境内结算被视为非法外汇交易,处罚上限为交易金额的 40%。
9 月 29 日签署:现金卢布出境的限制范围


图片来源: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 俄罗斯央行大楼外观,楼顶悬挂俄罗斯国旗(https://sputniknews.cn/20260822/1072878218.html)
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2026 年 9 月 29 日签署的法令对现金卢布出境设定了新限制:
- 个人:禁止携带超过 100 万卢布(约合 12,300 美元)现金出境,目的地覆盖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俄罗斯、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以及阿塞拜疆、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
- 法人与个体工商户:向上述方向输出现金卢布不论金额一律禁止,法令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 此前标准:个人的旧限额为等值 10 万美元(按出境日俄央行汇率折算),且原限制不覆盖阿塞拜疆、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新标准以卢布计价、额度为 100 万卢布。
法令规定的例外情形包括:通过俄罗斯政府指定名单内的国际机场口岸出境时,若能提供银行对账单证明该笔现金系从本人账户提取(须按规定程序认证),可允许超过限额。此外,过境运输的法人现金、以及用于支持俄驻外外交与机构运作的卢布不在此限。
违反规定的后果:个人超额部分予以没收,法人与个体工商户则全部金额没收。
配套要求:俄政府会同央行须在三个月内建立出境现金卢布的核算办法。
结算办理口径:货币管制与反洗钱程序仍然适用

一个容易被误读的点:可结算不等于免于监管。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外贸合同项下的加密货币与稳定币结算仍适用标准的外汇管制、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程序。
具体到操作层面:俄罗斯央行正在制定一项关于居民与非居民向授权银行提交证明文件的条例,据公开信息,该条例草案已完成监管影响评估,实施细则尚未全部公布。俄央行第一副行长在莫斯科金融论坛上表示,持牌参与主体可能于年内出现,并提到设有过渡期至明年年中,供各类主体调整内部系统。
央行方面同时提示,使用数字工具并不意味着加密货币流通的完全自由:境内以数字货币支付商品和服务仍受限制,国际交易需遵守既定规则并确认其经济实质。
对卖家收付款路径的实操影响

把上面两组规则合起来看,对做俄罗斯市场或与俄方有贸易往来的卖家,影响落在三条路径上:
第一条是收款路径。 若你的俄方客户此前习惯以现金卢布方式在境外完成部分支付,9 月 29 日之后这条路径的额度和适用主体都被收窄。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法人与个体工商户方向的现金卢布输出不论金额一律禁止,这意味着以现金卢布结算的合同条款需要重新审视。
第二条是合同币种与结算条款。 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外贸合同项下可以使用数字货币与稳定币结算,但这属于可选通道而非强制替代。你的合同里原本写的是什么币种、通过哪家银行、适用哪一国的外汇管理规定,这些条款并不会因为新规生效而自动改变。
第三条是合规申报义务。 由于货币管制与反洗钱程序仍然适用,任何新的结算方式都对应着证明文件提交义务。经济实质的确认、交易的可识别与可记录,是官方口径中反复强调的部分。
⚠️ 需特别说明:境内相关业务活动的监管边界与境外并不相同。中国境内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有明确的监管要求,跨境卖家在处理收款与结汇时,应以开户行与外汇管理部门的现行规定为准,不要自行比照境外规则操作。
注意事项
一、先把收款路径画出来,再决定要不要动。 拿一张纸,列出你目前所有俄罗斯或独联体方向的收付款路径:付款方是谁、用什么币种、走哪家银行或支付机构、资金经过哪些节点、最终如何入境结汇。把现状画清楚,比研究新通道更重要——多数卖家的实际问题出在路径本身不清晰,而不是缺少通道选项。
二、合同币种与结算条款逐条核对。 重点看三处:计价币种、结算方式(是否含现金条款)、以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地。若现有合同中有以现金卢布交割的约定,需要与对方就条款调整进行沟通。任何条款变更都应通过正式合同修订完成,不要依赖口头约定。
三、合规申报义务要主动确认,不要等被问。 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货币管制与反洗钱程序仍然适用,且央行相关条例的实施细则尚未全部公布。在细则明确前,任何新结算安排都应先向你的开户行、境内支付机构与合规顾问确认申报要求。
四、明确不做什么。 本篇只整理已公布的规则文本。不提供任何绕开既有结算或外汇管理路径的操作方法,也不涉及虚拟货币交易、投资、持币增值等话题——这些均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也不应成为卖家的经营动作。
五、口径以官方为准。 规则执行的细则、适用主体认定、文件清单,均以俄罗斯官方公布文本、俄央行条例以及你所在辖区主管部门与开户行的口径为准。本篇所引均为公开信息,不构成法律或合规意见。
FAQ
Q:9 月 1 日之后,外贸合同是不是必须用稳定币结算? A:不是。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外贸活动参与者可以在外贸合同项下使用加密货币和稳定币结算——这是新增的可选通道,不是强制要求。原有的银行结算等方式并未被规则取消。你的合同用什么币种与方式结算,仍以合同约定与适用规则为准。
Q:100 万卢布的现金限制,对我作为卖家有什么直接影响? A:取决于你的主体形式。官方公布的规则显示,个人的限额为 100 万卢布(旧标准为等值 10 万美元),而法人与个体工商户向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阿塞拜疆、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方向输出现金卢布,不论金额一律禁止(法令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若你的业务安排中涉及现金卢布跨境,需要重新审视这类条款。违者个人超额部分没收、法人全部没收。
Q:央行说的「过渡期」是指什么? A:据公开信息,俄央行第一副行长在莫斯科金融论坛上提到设有过渡期至明年年中,供市场主体配置内部系统、明确自身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并提到持牌参与主体可能于年内出现。同时,关于居民与非居民向授权银行提交证明文件的央行条例实施细则尚未全部公布。具体安排请以俄央行正式公布的条例为准。
参考来源
- 俄罗斯央行对媒体的说明(经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报道,2026年8月22日):9 月 1 日起外贸合同项下可用加密货币与稳定币结算
- 俄罗斯《消息报》(Izvestia):《The economist estimated the ban on the export of over 1 million rubles in cash from the Russian Federation to the EAEU countries》(2026年9月29日)
- UzDaily:《Russia restricts export of over 1m rubles in cash to Uzbekistan》(2026年9月29日)
- AzerNews:《Russia restricts cash ruble exports to Azerbaijan》(2026年9月29日)
- SAMAA TV:《Russia tightens cash export limits for individuals》(2026年9月29日)
- Business Council for Cooperation with Malaysia:《New licensed participants in Russia's crypto market may emerge by year-end》(引俄央行第一副行长莫斯科金融论坛发言)
- Pravda EN:《Putin reduced the limit on cash exports from Russia》(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