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纺织品与鞋类禁毁令生效:大型企业不得销毁未售服装,resale/repair/donate 成必答题
2026 年 7 月 19 日起,欧盟依据《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禁止大型企业销毁未售出的服装、服饰配件与鞋类,中型企业自 2030 年 7 月起适用,小微企业豁免。销毁只在少数法定情形下允许,且必须留证。对在欧洲压库存、跑退货的跨境卖家,这是一次处置流程与台账的重写。
禁毁令的时间表与适用对象

这条禁令的法律基础是 2024 年 7 月生效的《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2026 年 2 月 9 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法案(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6/296)与实施法案(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2),把允许销毁的具体情形与披露格式固定下来。
2026 年 7 月 19 日起,大型企业不得再销毁未售出的服装、服饰配件与鞋类;中型企业自 2030 年 7 月 19 日起适用;小微企业与微型企业长期豁免。媒体援引的大型企业口径为员工超过 250 人且年营业额超过 5000 万欧元。
适用边界是商品是否投放欧盟市场,企业注册地在哪里不改变这一判断;至于某家企业是否被认定为义务主体,需按 ESPR 原文与成员国执法口径确认,公开信息未披露逐国的细化清单。
不能销毁之后,四条落地路径


图片来源:欧盟委员会环境总司(European Commission, DG Environment) — 欧盟委员会新闻稿配图:一堆未售出的服装(https://environment.ec.europa.eu/news/ban-destruction-unsold-clothes-and-shoes-enters-application-2026-07-17_en)
欧盟委员会在公开说明中给出的处置顺序是先把产品留在使用中。可走的路径有四条:转售,包括打折清仓、员工内购、奥特莱斯与二级渠道;捐赠,交给慈善机构或社会企业;准备再利用,也就是对可修复的退货做维修、翻新或再制造后重新上架;确需处置时,按废弃物处理层级执行,优先回收。
欧洲环境署估算,欧洲市场上每年有 4% 至 9% 的纺织品在未被穿着前就被销毁,折合 26.4 万至 59.4 万吨;欧盟委员会估算,这类处置每年带来约 560 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欧盟委员会还提到,仅法国每年约有价值 6.3 亿欧元的未售商品被销毁,德国每年有近 2000 万件退货商品被丢弃。
对卖家而言,路径选择取决于商品状态而不是主观意愿:全新滞销品优先转售,轻微瑕疵品走翻新,破损不可修复品才进入回收或豁免销毁流程。
哪些情形还能销毁,需要什么留证

授权法案列出了一组有限的豁免情形。按公开文本,典型情况包括:产品符合《通用产品安全条例》定义的“危险”;授权许可限定的销售日期已过;因知识产权原因无法移除标识、logo 或设计特征,技术上无法为再利用做准备;在仓储、运输、零售或退货环节发生损坏、变质或污染,且维修或翻新在技术上不可行或不经济;因设计或制造缺陷无法修复;以及捐赠渠道未接收。
捐赠未接收有明确的举证标准:需直接提供给至少三家欧盟境内的社会企业,或在企业网站公示满八周仍无人接收。依据豁免销毁的企业必须留存证明文件或检测结果,发布年度报告说明销毁了什么,并把记录保存五年,供成员国主管部门核查。
披露口径与卖家要准备的台账

披露义务对大型企业此前已经生效,统一格式自 2027 年 2 月起适用。要报的内容包括:商品对应的海关编码(CN code)、销毁的件数与重量、销毁原因(含所依据的具体豁免)、分别流向再利用准备、回收、其他回收与处置的比例,以及已采取和计划采取哪些措施减少未售商品的销毁。2026 年底,大型企业需发布首份披露,覆盖 2025 财年,此时仍可用自由格式。
落到执行层面,卖家可以把动作拆成四步:建立 SKU 级的滞销与退货台账,把退货质检分级写进标准作业流程,与再售或捐赠渠道签约并保留交接凭证,核对现有销毁服务合同与报关、物流数据的口径是否一致。报送时可沿用现有的海关与物流编码,不必另建编码体系。执法由成员国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罚则由各国自行设定,公开信息未披露统一金额区间。
注意事项
第一,先确认自己的规模档位。禁毁令按企业规模分阶段适用,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的时间表相差四年,小微豁免。判断依据是员工人数与营业额等法定指标,而不是单看欧盟站点的销售体量。建议让财务与合规同事按最新财年数据出一份书面判断,避免上架端和处置端两套口径。
第二,把留痕当成流程的一部分,而不是事后补材料。可销毁的情形都需要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捐赠需要接收方信息,转售需要完整的出入库记录。记录保存五年,期间任何一次核查都可能要求调取原始单据。退货处理环节最容易丢证据,建议在质检工位就把损坏原因、照片和结论固化进系统。
第三,重新算一遍滞销库存的持有成本与处置成本。不能销毁意味着库存必须继续占用仓容、继续产生仓储费,直到转售、捐赠或回收走完。把仓储费、翻新工时、捐赠物流与回收处理费一起放进 SKU 级测算,再决定订货节奏和退货政策,比等到季度末集中处理更省事。
FAQ
Q:禁令什么时候生效,哪些企业要遵守?
A:禁毁令自 2026 年 7 月 19 日起适用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自 2030 年 7 月 19 日起适用;小微企业与微型企业豁免。覆盖品类是服装、服饰配件与鞋类。适用判断以商品是否投放欧盟市场为界,公开信息未披露逐国的义务主体细化清单。
Q:销毁完全不允许了吗?
A:不是完全禁止。授权法案列出有限豁免,例如产品属于《通用产品安全条例》定义的“危险”、损坏污染且维修翻新不经济、受知识产权限制无法为再利用做准备、捐赠渠道未接收等。依据豁免销毁的企业需要留存证明文件或检测结果,并发布年度报告。
Q:披露要报什么,从什么时候开始?
A:需要报商品对应的 CN 编码、销毁的件数与重量、销毁原因(含豁免依据)、流向再利用准备、回收、其他回收与处置的比例,以及预防措施。2026 年底大型企业需发布首份披露(覆盖 2025 财年,自由格式),统一格式自 2027 年 2 月起适用。
参考来源
- 欧盟委员会环境总司:《Ban on destruction of unsold clothes and shoes enters into application》(2026 年 7 月 17 日)
- 欧盟委员会环境总司:《New EU rules to stop the destruction of unsold clothes and shoes》(2026 年 2 月 9 日)
- EUR-Lex: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6/296(未售消费品销毁禁令的豁免规定)
- EUR-Lex: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2(未售消费品废弃信息披露的细节与格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 WTO 事务中心:《欧盟 ESPR 新规 2026 年 7 月 19 日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 WTO 事务中心:《欧盟、英国纺织品环保新规解读与企业出口合规建议》
- 欧洲环境署(EEA):《The destruction of returned and unsold textiles in Europe's circular economy》
- CMS:《New EU rules to prevent the destruction of unsold text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