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科技部48号公告10月16日发布:40项技术拟列目录,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出口前登记已先行

商务部科技部48号公告10月16日发布:40项技术拟列目录,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出口前登记已先行

商务部科技部48号公告10月16日发布:40项技术拟列目录,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出口前登记已先行

商务部、科技部2026年10月16日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同步实施出口前的临时登记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十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需要先明确性质:这是公开征求意见加出口前登记,不是已经生效的目录管制。

40项技术分属三个领域

40项技术分属三个领域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技术。人工智能领域包括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23项技术;生物医药领域包括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5项技术;光伏领域包括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电池制造相关12项技术。按管理方式划分,拟禁止出口技术14项,拟限制出口技术26项,两类相加正好是40项。

需要留意的是,条目数不等于全新编号数。人工智能23项是「拟增列的条目数」,其中部分属于既有编号类目的扩项,限制类的266402X是在现有5项基础上增加,266501X在现有7项基础上增加,266404X在现有18项基础上增加。

出口前登记是当前已生效的义务

出口前登记是当前已生效的义务

公告明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正式修订并实施之日止,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附件所列技术前,应当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ecomp.mofcom.gov.cn)登记。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在登记范围内。需登记的四种情形是: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如知识产权转让)、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如知识产权授权使用)、境内技术的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以及商务部以通知等形式明确要求登记的其他情形。登记信息包括技术出口经营者与接收方基本信息、出口国别或地区、拟出口技术及用途、技术预计出口金额;拟一次性向同一接收方出口多项技术的可合并填写,其他情形原则上分开填写。

征求意见的渠道与期限

征求意见的渠道与期限

公众可在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提出意见,渠道包括电子邮件 jinxianmulu@mofcom.gov.cn、传真010-65197565,以及信函至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邮编100731),并需注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代表性禁止类与限制类技术

代表性禁止类与限制类技术

禁止类包括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利用我国核心数据训练后提供服务的大模型技术、高性能智能体技术、细胞和基因治疗原创技术、小干扰核糖核酸(siRNA)药物技术工艺平台、病原微生物人工基因改造与定向传代增益技术,以及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技术。限制类包括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基准得分大于等于75%、效率较资深安全专家实现10倍及以上提升)、声纹识别核心技术(TPR大于99.1%、延迟小于300毫秒、吞吐大于等于100请求每秒)、翻译技术、大模型核心技术、人工智能体技术、AI芯片设计技术、人工智能算力集群技术,以及单线产能大于等于3万吨/年的多晶硅工程技术。

注意事项

目录正式修订并实施之日官方尚未公布,出口前登记何时解除待定。官方未披露受影响的出口金额、企业数或技术交易规模。涉及「核心数据」「重要数据」的边界依《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另行确定。 已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范围。人工智能类技术开源、中国企业在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赴境外开展芯片流片制造、利用境外资源开展联合研发、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情形,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基本实现「即报即出」。生物医药领域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模式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限制类人工智能技术的海外本地化部署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但部署在海外自有云等风险相对可控情形可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官方定性为「利用相关技术制造的产品不在管理范围内」「管理范围清晰、精准、有限」。

常见问题

问:这是已经生效的目录管制吗? 答:不是,目录正式修订实施之日尚未公布,当前生效的是出口前登记的临时管理措施。

问:40项怎么构成的? 答:人工智能23项、生物医药5项、光伏12项;拟禁止14项、拟限制26项。

问:出口前登记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2026年10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日起。

问:开源的技术也在管理范围内吗? 答:不在,已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范围。

参考来源

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号《关于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的公告》,2026年10月16日,mofcom.gov.cn/zfxxgk/gkml/art/2026/art_ccd0391072a94c809ae7e820abe2536b.html。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答记者问,2026年10月,mofcom.gov.cn/syxwfb/art/2026/art_a4acff07e134447fbe7bbeb486df3ea6.html。

评测方法公示

评测维度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用户口碑、技术实力、服务网络、案例质量
数据来源工商公示信息、企业财报、行业研究报告、第三方数据机构、用户反馈
采样范围中国大陆地区在营品牌
采样时间2026年10月 至 2026年10月
权重分配品牌影响力 25% / 市场占有率 20% / 用户口碑 20% / 技术实力 15% / 服务网络 10% / 案例质量 10%
更新频率季度更新

数据来源声明

本榜单数据综合参考以下公开渠道,由编辑团队交叉校对后发布: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 上市公司年报及临时公告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口腔医学会等行业协会公开数据
  • 弗若斯特沙利文、艾瑞咨询、头豹研究院等第三方研究机构报告
  • 主流财经媒体、行业垂直媒体公开报道
  • 用户反馈与实地调研(仅作辅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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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团队

主编单位TikTok卖家门户网编辑部
审核流程初审 → 复核 → 主编定稿 → 季度复审
收录时间2026-10-22
最近更新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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