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稳定币争议:两位律师指境内不具法偿性,跨境「三流分离」使资金流难匹配订单流

义乌稳定币争议:两位律师指境内不具法偿性,跨境「三流分离」使资金流难匹配订单流

义乌稳定币争议:两位律师指境内不具法偿性,跨境「三流分离」使资金流难匹配订单流

围绕义乌跨境电商能否用稳定币收款,最近有两位律师在媒体采访中提出质疑,核心是两条:稳定币在境内不具有法偿性、是虚拟商品而非货币;义乌做的是"货物上架在他国、平台向买家收钱"的跨境模式,货物流与资金流天然分离,与境内商品交易要求的"三流匹配"逻辑对不上。本文按监管文件与律师公开表述梳理合规边界,不评价走向,也不提供任何绕开外汇或税务的路径。

律师的第一层质疑:稳定币在境内不具法偿性

律师的第一层质疑:稳定币在境内不具法偿性

据相关媒体引述律师采访,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梦霓律师、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朱周叶律师均指出,稳定币在中国境内不具有法偿性,其法律属性是虚拟商品而不是货币。

这个定性的依据来自监管文件的表述。2021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以及泰达币(USDT)等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需要提示的是,两人律师的观点来源是媒体引述,并非其直接向记者回应;本文转述时保留这一层来源标注,具体案件请以律师正式书面意见为准。

监管依据已更新:2026 年 2 月八部门新通知

监管依据已更新:2026 年 2 月八部门新通知

⚠️ 一个必须更新的信息:2026 年 2 月 6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 号),这份文件是对 2021 年那份通知的修订。

新通知的表述比 2021 年版更完整: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新通知还专门写明: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所以现在讨论这个问题,应引 2026 年 2 月的八部门通知(八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2021 年通知作为沿革一并标出即可。

「三流分离」:义乌模式为什么难对上订单流

「三流分离」:义乌模式为什么难对上订单流

律师提出的第二层质疑围绕"三流一致"的监管要求展开:资金流、货物流、订单/报关单流需要相互匹配。

问题出在义乌跨境电商的业务结构上:货物上架在境外平台、由境外主体向境外买家销售收款——货物流与资金流天然分离在两个法域。这一模式不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商品交易。律师据此认为,用这种方式形成的收入,很难与境内报关单、订单流形成完整对应。

这里有一个常被混用的区分点,律师也提到:境内主体与境外主体不同。境内电商用支付宝、微信收取境内买家货款是常规合规路径;跨境电商面对的是境外买家,收款主体、交易环节都在境外,逻辑不同。

关键区分:收 USDT 本身,与通过境内主体转移,是两件事

关键区分:收 USDT 本身,与通过境内主体转移,是两件事

律师表述中比较克制也最实用的一条,是把行为拆成两段看。

第一段:向境外买家收取 USDT 本身。 按上述律师的公开表述,这类发生在境外主体与境外买家之间的收取行为,本身不违法,不构成境内非法金融活动。

第二段:通过境内主体兑换或转移。 如果把收到的稳定币通过境内主体去兑换、或者在境内做转移,就落入风险区间——因为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等业务活动,属于通知明确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

⚠️ 另外,网络上流传的"中国贸促会国际商会就平台经济向跨境支付企业提供便利化提出建议(含稳定币相关内容)"这类说法,属于媒体与业内人士援引,并非官方文件,引用时务必标注清楚,不要当成政策依据。

注意事项

先分清主体,再看动作。 你的交易对手是境外买家、收款主体在境外,和交易对手在境内,适用的是完全不同的合规判断。这一条判断错了,后面全错。

⚠️ 三条红线不要碰。 一是境内主体不做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二是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三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名称与经营范围中不得含"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这一条是 2026 年新通知新增的明确要求。

⛔ 不碰虚拟货币交易与投资。 无论商户侧还是平台侧,都不要涉及代币交易、持币增值、挖矿等相关活动。

⛔ 三条内容红线。 本文只梳理现行文件与律师公开表述,不评价任何国家或地区的货币政策、不预测监管或立法走向、不提供任何绕开外汇或税务管理的操作方法。需要具体方案,请找执业律师做正式尽调。

留存完整单证。 无论最终走哪条结算路径,订单、报关单、物流与收付款凭证的对应关系都要能一一对上——这既是外汇与税务管理的常规要求,也是应对账户问询时唯一靠得住的东西。

FAQ

Q:向境外买家收 USDT 违法吗? A:据律师在媒体采访中的表述,向境外买家收取 USDT 本身不违法,不构成境内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点在于是否通过境内主体兑换或转移——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等业务活动,属通知明确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

Q:稳定币的法律属性是什么? A:不具有法偿性,是虚拟商品而非货币。2026 年 2 月六日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Q:说义乌可用稳定币收款,机构回应过吗? A:有。据《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引述,义乌小商品城方面曾表示,公司并未掌握稳定币在义乌市场内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数据,但欢迎并支持香港在稳定币监管框架上的进展,旗下跨境支付平台"义支付"(Yiwu Pay)将持续关注相关法规进程,在法规明确、路径畅通后再评估提交申请。站内另有专文讨论商户侧实践层面,可对照阅读。

参考来源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 号),2026 年 2 月 6 日发布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上述通知答记者问,2026 年 2 月
  • 《人民日报》(《工人日报》转载):《严禁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2026 年 2 月 9 日第 4 版
  • 央视网 / 新华社:《严格禁止!8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2026 年 2 月 7 日
  • 《中国财经报》:《央行等八部门发文: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境内一律禁止》,2026 年 2 月 9 日
  •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2021 年 9 月
  • 《21世纪经济报道》:关于义乌市场稳定币使用情况及"义支付"(Yiwu Pay)表态的报道
  • 央视网:《国家安全部提示:虚拟货币并非法外之地》,2026 年 10 月 8 日

评测方法公示

评测维度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用户口碑、技术实力、服务网络、案例质量
数据来源工商公示信息、企业财报、行业研究报告、第三方数据机构、用户反馈
采样范围中国大陆地区在营品牌
采样时间2026年10月 至 2026年10月
权重分配品牌影响力 25% / 市场占有率 20% / 用户口碑 20% / 技术实力 15% / 服务网络 10% / 案例质量 10%
更新频率季度更新

数据来源声明

本榜单数据综合参考以下公开渠道,由编辑团队交叉校对后发布: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 上市公司年报及临时公告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口腔医学会等行业协会公开数据
  • 弗若斯特沙利文、艾瑞咨询、头豹研究院等第三方研究机构报告
  • 主流财经媒体、行业垂直媒体公开报道
  • 用户反馈与实地调研(仅作辅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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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团队

主编单位TikTok卖家门户网编辑部
审核流程初审 → 复核 → 主编定稿 → 季度复审
收录时间2026-10-15
最近更新2026-10-15
浏览次数25 次